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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 2025 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2025-02-072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5年工程

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

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对广西建筑业发展的基础性和引领性技术支撑作用,推动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厅面向全区征集 2025 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

      二、主要方向

      (一)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相关标准。

      (二)城市更新相关标准。包括城市体检、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活力街区打造、城市生态修复、城市排水防涝、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城

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传承等领域。

      (三)新型建造方式相关标准。包括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绿色低碳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领域。

      (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标准。包括数字家庭、智慧住区、房屋建筑管理智慧化、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智慧城市

基础设施和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协同发展等领域。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的条件

      (一)体现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地理环境、气候特征、民族区域特色;

      (二)填补我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空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我区建筑业发展又急需配套出台;

      (三)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经调整修订,原编制的地方标准内容、相关指标指数,已滞后于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而急需修订;

      (四)标龄已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内容已不能满足和适应广西建筑业发展需要,必须进行修订;

      (五)标准编制的主编人及相关主要技术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及相近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有标准化工作经历。标准编制的经费已自筹落实。原则上一个主编人只能承担一项地方标准的

编制和修订工作。

      四、不予受理情形

      (一)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以上标准能够满足我区建筑业发展需要,没有广西地方特色,不需另行制定;

      (二)未开展基础性研究、无工程应用实践和工程案例;

      (三)已被现行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所覆盖;

      (四)不予放弃专利权;

      (五)不属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

      五、其他事项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征集由我厅统一受理,请各单位组织专人进行研究,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附件1、2、3、4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复印件15份装订成册),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包含 word 版、加盖公章扫描的PDF版)报送至我厅标准与科学技术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成、李妍娇;

      联系电话:0771-2264237;

      工作邮箱:tkjc@zj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 2406 办公室。


附件:⒈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

⒉ 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

⒊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⒋ 关于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xxxxx》中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声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26日        



文件下载: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5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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