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会团体标准升级,持续提升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要求,我会决定开展2026年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一)新编或修订实施满3年的现行团体标准(详见附件1);
(二)2022年1月1日以后批准发布,但因现行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发生变化而不适用的团体标准,根据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需要,主编单位也可自主提出复审申请。
二、复审原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应建议废止:
1.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2..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内容矛盾或存在大量重复;
3.不适应当前建设需要;
4.在国内外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继续适合作为团体标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应建议修订或局部修订:
1. 不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2. 部分技术内容不再适用或制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3. 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经修订;
4. 可与其他团体标准合并。
(三)无上述情况,技术内容仍适用的团体标准应建议继续有效。
三、复审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主编单位自审。主编单位应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组织本标准主要编制人员对标准进行自审,填写《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自审意见表》(详见附件2),加盖主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8月30日前报送材料(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gxbzhxh@163.com)。
(二)专家复审。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组织专家召开标准复审会议,形成复审意见。
(三)公布复审结果。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对复审意见进行审核,对确认为继续有效或废止的,予以公告;对确认为修订或合并的,纳入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
四、联系方式
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联系人:苏霞
联系电话:0771-5579139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1楼1105
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