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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复审工作的通知
2026-07-313


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会团体标准升级,持续提升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要求,我会决定开展2026年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范围

(一)新编或修订实施满3年的现行团体标准(详见附件1);

(二)2022年1月1日以后批准发布,但因现行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发生变化而不适用的团体标准,根据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需要,主编单位也可自主提出复审申请。

二、复审原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应建议废止:

1.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2..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内容矛盾或存在大量重复;

3.不适应当前建设需要;

4.在国内外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继续适合作为团体标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应建议修订或局部修订:

1. 不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2. 部分技术内容不再适用或制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3. 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经修订;

4. 可与其他团体标准合并。

(三)无上述情况,技术内容仍适用的团体标准应建议继续有效。

三、复审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主编单位自审。主编单位应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组织本标准主要编制人员对标准进行自审,填写《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自审意见表》(详见附件2),加盖主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8月30日前报送材料(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gxbzhxh@163.com)。

(二)专家复审。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组织专家召开标准复审会议,形成复审意见。

(三)公布复审结果。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对复审意见进行审核,对确认为继续有效或废止的,予以公告;对确认为修订或合并的,纳入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

四、联系方式

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联系人:苏霞

联系电话:0771-5579139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1楼1105


附件1: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复审项目汇总表.pdf

附件2:团体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自审意见表.doc


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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